《关于自学直考政策的说明》由石家庄驾校之家于2018年5月17日整理发布:
4月1日,《公安部关于修改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〉的决定》和《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考试点的公告》正式实施,标志着驾考改革系列措施落地,社会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、自主约考、异地考试办证、放宽采集人学车考证等改革措施正式施行。
据介绍,4月1日起驾驶证自学直考等改革事项如期落地,其中,天津、包头、长春、南京、宁波、马鞍山、福州、吉安、青岛、安阳、武汉、南宁、成都、黔东南、大理、宝鸡等16个试点市(州)群众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新政。
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群众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,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,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。
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新政实施后
自学人员在有随车指导人员指导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,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;
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、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、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等行为的,均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,对自学人员进行处罚,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,对行为人予以处罚。
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已发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;
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,自学人员承担法律责任。
新的驾考新政实施后,对申领驾驶证的同学来讲,确实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。
1、无须通过驾校,可自学直考
2、省去了通过驾校培训的一笔昂贵的费用,自主预约考试费用极低
3、自学直考,可以自由调配时间灵活练车,不用看教练脸色及训斥
4、可以非常有效的通过驾考
但是,自学直考的同时需要注意政策的几个关键词:
学习驾驶证明、学车专用标识、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、随车指导人员是否具备资格,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法律责任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