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考试预约有哪些规定》由石家庄驾校之家于2018年4月27日整理发布:
考生完成受理、注册后,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预约科目一考试。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考试系统会形成《学习驾驶证明》。《学习驾驶证明》具有准考证的作用。《学习驾驶证明》的有效期为三年,起算时间就是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。也就是说,在准考有效期内,考生要完成所有科目考试,逾期作废。
考生预约考试科目二,应当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;考生预约考试科目三,应当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;考生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30日后,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、科目三考试,或者先预约科目二考试,后预约科目三考试,或者先预约科目三考试,后预约科目二考试。
考生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参加考试的,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。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,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。
每个科目考试一次,考试不合格的,可以补考一次。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,本次考试终止,考生应当重新预约考试,但科目二、科目三考试应当在10日后预约。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,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。
《学习驾驶证明》有效期内,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。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,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。
车管所应当在互联网公开考场的考试预约计划。